十堰市妇幼卫生监测方案
①客观评价妇幼卫生统计年报质量;
②获得准确、可靠、能代表全市水平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及妇幼卫生工作方面的资料;
③动态观察上述方面的变动、分布规律,及时发现影响因素,提供研究线索。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1、监测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随机抽选2-4个乡(镇、街办)总人口在10万左右作为监测点,两区各抽1个乡、1个街办作为监测点,监测点家庭中全部0-4岁儿童作为监测对象。
监测地区中孕满28周或体重达1000克以上的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膊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标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报告死亡和死因。
监测对象的具体规定如下:户口在监测地区,且居住在监测地区;户口不在监测地区,在监测地区居住一年以上;户口在监测地区,在外地工作或居住,妊娠分娩回到监测地区。
以下情况不作登记:户口在监测地区,离开本地一年以上;户口不在本地,暂住监测地区分娩并死亡的婴儿。
2、监测内容和指标
①内容:婴儿出生和5岁以下儿童人数;
5岁以下儿死亡数和死亡原因;
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时间、地区、人群分布;
5岁以下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的基本情况。
②指标:出生率、新生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龄别死因死亡率、儿童死亡年龄构成和死因构成;儿童死前就医情况。
三、孕产妇死亡监测
1、监测范围和对象
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即各县市区均为监测地区。
监测对象为孕产妇死亡监测地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或无正式户口,但在监测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的孕产妇。
监测对象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无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均报告孕产妇死亡,意外死亡者不计其内。
2、监测内容、指标
①内容:监测地区的活产数;
监测地区的孕产妇死亡数和死亡原因;
孕产妇死亡的地区和人群分布;
死亡孕产妇接受卫生保健服务情况;
②指标: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和影响因素。
四、资料的收集、运转
1、资料收集工具
⑴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①0─4岁儿童花名册;②0─4岁儿童死亡报告卡,以村为单位填写登记;③0─4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农村以乡、城市以地段为单位填写登记。
⑵孕产妇死亡监测:①孕产妇死亡报告卡;②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③孕产妇死亡调查附卷④孕产妇死亡评审报告,以区、县为单位填写。
⑶妇幼卫生监测市(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以监测市(区)、县为单位填写。
2、资料运转:
⑴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孕产妇死亡监测,城市要建立地段一区一市,农村建立村一乡一县,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中心的监测系统及相应的资料上报和例会制度。
⑵乡、地段卫生保健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将上季度0─4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0─4岁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
⑶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将汇总后的上季度0─4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经当地卫生局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季报时不上报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半年报时上报孕产妇死亡卡。
⑷每年1月底前,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将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情况年报表、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全年汇总表、全年儿童死亡报告卡、半年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和市(区)、县监测质量调查表、补漏调查结果及分析报告经当地卫生局审核盖章后报市妇幼保健院。
五、质量控制:
为保证资料质量,在资料的填写、收集、处理分析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㈠质量要求: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漏报率: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要求≤10%。
诊断不明〈5%。
㈡建立逐级质量检查制度
1、 区对地段、乡对村、利用每季例会制度,每季度进行质量检查。各县市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填写“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2、 市妇幼保健院建立质量督导制度,每年7月进行一次监测质量抽查和评审,未达到要求的市、县全面进行补漏调查。每年2月进行1次市级补漏调查。
㈢质量检查内容
质量检查包括漏报调查和各种监测表卡的质量检查
1、漏报调查
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座谈会、走访、查询医院原始记录和各种登记(如出生登记、孕产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注意死胎、死产、活产的区别并认真核实,孕产妇死亡漏报可通过查户籍档案,查生命统计或防疫站死亡报告单,15─49岁育龄妇女死亡名单,与已报的孕产妇死亡卡片核对,检查有无漏报情况)。
漏报出生数
出生漏报率= ────────── ×100%
上报出生数+漏报出生数
漏报死亡数
死亡漏报率=───────────×100%
上报死亡数+漏报死亡数
各级补漏调查的时间及范围如下:
①乡(地段)级补漏
时间:元月1日前完成
范围:所有监测村(或地段)
②县、市(区)级补漏
时间:元月底完成
范围:孕产妇死亡补漏范围为整个监测地区。儿童死亡及活产数补漏农村抽查监测村数的1/4,城市抽查监测地区1/ 5人口。
③市级补漏
时间:二月底完成
范围:市级每年对监测点进行抽查,农村抽查监测村数的1/10,城市抽查监测地区的1/10人口。
2、表卡质量检查
完整性检查:检查各种数据资料,从各种原始表卡到计算机输入各个环节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每一份表卡中各项目填写的完整性。
完整卡片数
卡片完整率=──────×100%
检查卡片数
正确性检查:检查死因诊断,死因分类的正确性,各种表卡填写的正确性及各项目数据范围和逻辑关系的正确性。泙
错、(误)诊分类卡片数
错误率= ───────────── × 100%
检查卡片数
全部卡片的错漏项数
卡片错漏项率=─────────────── ×100%
每张卡片的项目数×检查卡片数
死因诊断明确的卡片数
卡片诊断明确率=───────────×100%
全部死亡卡片数洖
检查各种卡片和表格,要求相互数据一致,死亡报告卡数与花名册(或儿童死亡登记册)死亡儿童数,上报出生数与花名册(或儿童出生登记册)登记儿童出生数应完全一致,质量检查各种表、卡或漏报率未达到质量指标,应责成该地区迅速纠正或重新调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为止。
⑷质量检查方法
①村或乡工作人员填写原始资料后,应认真核对进行自检,发现错误迅速更正。
②乡卫生院每季组织村医生对花名册、死亡报告卡相互检查,相互督促。
③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要检查监测地区所有花名册、死亡报告卡及其原始登记表、册,并检查部分村,查漏和检查死因诊断正确性。
六、资料的分析、反馈
资料汇总、分析、总结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进行,并将总结资料上报市卫生局及省卫生厅,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要对各县监测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各县市要对监测质量进行总结、分析反馈。
七、附表:
1、妇幼卫生监测市、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妇幼卫生监测质量调查表
3、0─4岁儿童花名册
4、儿童死亡报告卡
5、0─4岁儿童监测报表
6、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7、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
8、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二00三年二月十日